技术调查官制度:十年创新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石
十年磨剑,玉汝于成。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历史坐标上,技术调查官制度走过了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的十年征程。这一制度创新不仅成为司法专业化改革的标志性成果,更以专业之力守护创新火种,以公正之基赋能发展大局,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保护道路写下生动注脚。
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核心难点,在于技术事实的精准查明。过去,法官面对专业壁垒常依赖司法鉴定,耗时长、成本高的问题制约着审判质效。2014年,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率先试点技术调查官制度,拉开了制度探索的大幕。2019年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》,明确其辅助定位、职责边界与法律责任,推动制度从地方实践上升为全国标准。十年间,各地法院的探索百花齐放又殊途同归。
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创“交流+兼职”双轨模式,306名技术调查官参与4360件案件,构建起覆盖机械、医药、人工智能等全领域的人才结构,更以“四位一体”技术查明体系融合多方力量,为一系列重大案件提供权威支撑;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打造“技术调查官+实验室”模式;深圳法院建立“1+2+3”嵌入式机制,技术意见采纳率超90%;南京中院2017年11月至2025年6月,技术调查官共参与技术类案件1954件,参与外出保全、勘验近300次,参与庭审、合议2461次,撰写技术调查报告965份。从单点破冰到全国协同,技术调查官制度已成为技术类案件审判的“核心基础设施”。
十年实践充分证明,技术调查官制度以专业穿透迷雾,以公正激活动能,彰显出多重价值效能。
其一是筑牢司法公信力。技术调查官的专业参与,让裁判经得起科技检验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上诉率降低5个百分点;苏州法院在技术调查官辅助下对毁灭证据行为依法处罚,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。专业性与中立性的双重保障,持续夯实司法权威根基。
其二是激活创新生态链。从专利确权到侵权判定,技术调查官全程为创新护航。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“方邦案”中,法官联合技术调查官“抽丝剥茧”认定专利侵权事实,全额支持权利人700万元赔偿;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药品专利链接、芯片指令集等前沿领域提供专业保护,助力创新成果从初步积累逐步发展壮大。
其三是塑造国际司法标杆。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一起有关“电池壳体”发明专利的案件中,德国曼胡默尔公司在华获判百万赔偿后评价“中国技术类案件审判彰显司法智慧”,这一认可被纳入中欧营商环境改进实证。技术调查官制度已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“中国名片”。
一要强化制度协同,深化“四级法院资源共享”经验,建立全国技术调查官人才库,破解区域资源不均衡难题,让专业力量在更广阔的司法场域发挥作用。
二要拓展前沿覆盖,加快人工智能、量子信息等新兴领域技术调查官培养,推动高校联合培训基地建设,让司法保护始终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,为战略科技领域筑牢法治屏障。
三要贡献全球智慧,总结中国十年实践经验,提炼《技术事实查明标准指引》,推动制度成果纳入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体系,让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经验为全球科技治理注入东方智慧。
“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”。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十年探索,彰显了中国司法直面技术革命、守护创新火种的决心与担当。面向未来,唯有持续以制度创新夯实司法根基,以专业协同架起公正桥梁,方能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旗帜在科技强国建设的征程中高高飘扬,为全球创新发展贡献更多中国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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